在我国,汽车消信贷和担保行业算是个新鲜事物。改革开放后,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消费心理发生变化,开始接受并实践国外已经流行的“花明天的钱、开今天的车”消费模式,运用合理理财手段提高生活质量。加之汽车市场日逐成熟,新车上市频繁,也引发了人们购车、换车的欲望。汽车贷款担保公司越来越多。
在现实中,许多消费者购车时不具备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能力,需要借助银行贷款。而汽车又是一种不同于房屋,是可以任意移动的物体,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受到挑战。目前我国的个人资信体系尚不完备,银行在汽车款上承担了远远高于房屋款的风险,需要有第三方的专业机构银行完成对贷款客户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公司应运而生,逐渐介入了汽车消费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全程担保,为银行分解风险。什么叫“全程担保”?也就是说从消费者贷款的 天起到结算的 后 ,这期间如果消费者有 不还款,银行就要扣担保公司存在银行的保证金。有了担保公司的担保,消费者才能在银行贷到款,才能尽快开上车。
汽车消费信贷担保是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的行业,从诞生到现在也就10年时间,经过2003年和2004年的整顿和规范,目前我国的汽车款担保行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汽车流通领域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担保公司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在满足消费者分期购车需求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汽车的销售,在汽车流通领域做出了比较大的贡献。以北京为例,去年新车销售达70万辆,分期付款占总量的15%左右,其中60%以上的分期业务量是通过担保公司操作完成的。其中成立于2004年,一直从事个人汽车款担保业务的中硕担保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几年来为数万名购车人提供了购车担保服务,一方面通过担保服务满足客户的汽车梦,促进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通过有效地风险控制手段保障了银行放贷资金的安全,不仅得到了银行方面的支持和认同,也得到各类汽车经销商的支持。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目前这个行业的发展还是很艰难的,担保公司依然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和无奈。这种困境和无奈的产生,主要原因还是社会公众对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以及汽车款的具体操作方式不甚了解,由此对不少担保公司及至整个汽车款担保行业产生诸多误解和负面评价。部分媒体在对担保行业进行相关报道时,也同样因为不了解担保行业需承担的风险和业务操作流程,而使报道内容不够客观和全面,误导了消费者,这对汽车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不利的。前面提到的中硕担保有限公司就曾经遇到此类情况。这就需要担保公司增加宣传手段,让消费者了解担保业务及相关流程,是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
《担保法》中有关质押与质押物是怎样规定的?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优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